湖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文件
鄂安監發〔2012〕155 號
省安監局關于轉發湖北省安全評價機構
從業行為承諾和安全評價行業自律收費標準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安監局, 各安全評價機構:
為規范安全評價機構管理,促進安全評價機構健康有序發展,2012年6月28日,我省18家甲、乙級資質安全評價機構和外省來鄂備案甲級資質安全評價機構就依法開展安全評價活動、機構(人員)資質(資格)管理、過程控制、技術服務收費等安全評價從業行為作出了承諾,并統一了安全評價行業自律收費標準?,F予以轉發,請認真執行,進一步規范安全評價行為。
附件:附件1-2.doc
1.湖北省安全評價機構從業行為承諾
2.湖北省安全評價行業自律收費標準
湖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2年8月27日
附件1:
湖北省安全評價機構從業行為承諾
為規范安全評價從業行為,促進安全評價機構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2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安全評價和檢測檢驗機構從業行為規范的通知》(安監總規劃〔2010〕95號)和《湖北省安全評價機構監督管理辦法》(鄂安監管〔2012〕19號)的規定和要求,湖北省18家甲、乙級安全評價機構和外省備案安全評價機構就安全評價從業行為作如下承諾:
一、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遵循客觀公正、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原則,依法獨立開展安全評價活動,堅決杜絕商業賄賂和其它形式的經濟犯罪行為。
二、嚴格機構資質管理,在批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安全評價活動,不轉讓、租借資質證書,不采取欺詐、惡性競爭等手段獲取利益,不為非本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蓋章。
三、依法與專職評價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
傷保險,督促評價人員依法開展安全評價活動。在本機構注冊的專職評價人員不得在兩家以上評價機構從業,不得轉讓、租借資格證書,不得在本人未參與評價的評價報告上簽名,一經發現,終止其與本機構的勞動合同關系和注冊關系。
四、嚴格按照相關要求組建項目組,確保項目組成員按規定到評價項目現場,并收集評價項目的相關資料和項目組成員到評價現場的影像資料。嚴格執行安全評價過程控制制度,不擅自更改、簡化評價程序,不出具虛假證明或虛假評價報告,承擔評價結論的法律責任。
五、自覺接受安監部門監管和社會監督,如實上報或提供工作總結、評價報告項目清單、項目合同等信息。
六、依據《湖北省安全評價行業自律收費標準》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上下浮動不超過收費標準的20%。
如果違背上述承諾,將接受省安監局向全省的實名通報和依法處理。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2:
湖北省安全評價行業自律收費標準
根據《中介機構收費管理辦法》(計價格〔1999〕2255號)、《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收費暫行規定》(計價格〔1999〕1283號)精神,特提出湖北省安全評價行業自律收費標準。
一、建設項目(工程)安全預(驗收)評價自律收費標準
1.基本收費標準以建設項目投資總額為計費依據,分檔計算安全評價費用。
2.根據行業特點和各行業內部不同類別工程的復雜程序,計算評價費用時分別乘以行業調整系數和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
二、安全現狀評價自律收費標準
原則上在原建設項目(工程)安全預評價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乘以系數1.3,不能確定投資額時,參照下列專項安全評價收費標準:
三、相關說明
1.安全評價收費基數根據項目規模、產值,按照本標準采用插值法計算確定,上下浮動幅度不得超過收費標準的20%。
2.插值法計算公式:
(評價費用上限—評價費用下限)×(投資—投資區間下限)
評價費用= ────────────────────────── +評價費用下限
(投資區間上限—投資區間下限)
3.對其他生產經營單位需要進行安全評價的,按照行業相關相近的原則參照本收費標準執行。
4.委托方應遵守項目合同約定,為接受委托的安全評價機構提供履約必須的工作條件和相關資料。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安全評價業務量增加或延期的,安全評價機構可與委托方協商增加收費。
5.需要請專家評審的項目,專家評審費用另計。
6.本收費標準不包含檢測檢驗等費用。
7.本收費標準自2012年9月1日起執行。